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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绵阳晚报》记者报道,从5月5日起,绵阳市便开始了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工作。绵阳交警支队提醒广大非机动车车主,还没有去进行登记的,一定要尽快到指定地点进行非机动车登记,否则将不能上路行驶。
据悉,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包括人力三轮车、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重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种类的非机动车。童车、串列式自行车、并列式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非机动车登记申请人需向当地交管部门交验车辆并提交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下肢残疾证明。
交管部门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审查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管部门只收取成本费;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不收取费用。交警支队提醒广大非机动车车主,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从5月1日起,凡是没有经过登记的非机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据了解,凡在5月1日前购买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重量、外形尺寸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两轮电动车,经登记后可上路行驶,但应当在交通管理部门所划定区域的道路通行。反之,在本规定实施后购买的,不予登记,不得上路行驶。此外,根据省上有关规定,2008年5月1日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08年11月30日前办理注册登记,超过该截止日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一律不予办理,不允许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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