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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起,我市沿用近10年的非机动车、摩托车停车收费标准首次上调。自行车及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上调0.1元/次,摩托车和电动车上调0.2元/次。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近10年来首次上调,主要为疏解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矛盾,也考虑到看车人获得更合理收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理解。具体调整标准为:自行车由0.1元/次上调至0.2元/次 ;电动自行车由0.2元/次上调至0.4元/次;摩托车由0.3元/次上调为0.5元/次;非机动三轮车(包括电动、人力三轮车)由0.5元/次上调至0.6元/次。晚上10:00以后按上述标准加倍收费。昨天,物价局已通知市区各收费单位及时更新车辆停放收费价目牌,做到明码标价。在文昌阁附近看车的王大妈高兴地说,这样每月收入或许能增加两三百块呢!
至于市区部分原有“免费非机动车、摩托车停车场”是否被纳入停车收费范围,物价局表示,原先没有纳入收费范畴的区域,如万家福、大润发等大型商场及超市门前广场,依然可免费停放非机动车及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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