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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人大:电动自行车庄严载入法律 我国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付诸表决,在这部法律文件中,电动自行车已获得应有的法律地位,这是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电动自行车在交通法规中的真空状态的结束,福州市政府的“通告”即将失去最重要的一个借口。 2、福州市政府:将违法进行到底 令人痛心的是,福州市的行政长官表达了将违法进行到底的决心,在6月1日的《通告》之后,又于10月26日,发布政府第29号令,公然违反“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抛弃国家法律,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设定各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偏离建立服务型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轨道,反映出地方政府长官的固执个性,遗憾的是,这种固执大大偏离了当前中国加强法制建设的大方向。 3、绿源电动车:坚决抗争,维护权益 随着抗争的深入,我们越来越感到,我们的抗争已超越电动自行车案件的各种具体争议,对于一审判决和裁定,我们已提出上诉,上诉书的观点表达了对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和有错就改的渴望,也表达了对独立司法的渴望。我们将全文公布“上诉状”,欢迎社会各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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